9月12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金华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浙江东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被罚款73万元。
程某萍(时任浙江东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对该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负有责任,被罚款2万元。
蒋某(时任浙江东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络金融部、零售金融部总经理)对该行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负有责任,被罚款2万元。
序号
当事人名称
(姓名、职务)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处罚
内容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日期
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计算)
备注
1
浙江东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金银罚决字〔2025〕13号
1.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2.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
罚款73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金华市分行
2025年8月25日
三年
2
程某萍(时任浙江东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总经理)
金银罚决字〔2025〕17号
对浙江东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
1.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2.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
罚款2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金华市分行
2025年8月25日
三年
3
蒋某(时任浙江东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络金融部、零售金融部总经理)
金银罚决字〔2025〕15号
对浙江东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
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
罚款2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金华市分行
2025年8月25日
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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